2015年貴州黔南州獨山縣應急服務保障中心招聘30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政法隊伍建設,切實抓好社會穩(wěn)定工作,根據(jù)《黔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精神,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急服務保障中心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30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2015年黔南州獨山縣應急服務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應急服務保障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聘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jié)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jié)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此次公開招聘人數(shù)為30名。具體招聘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等詳見《獨山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急服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5年11月30日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quán)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1997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197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
5、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有行業(yè)特殊要求的按相關標準執(zhí)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5、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調(diào)查的;
6、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9、截止2015年10月30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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