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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宜賓公務員(含公安、森林公安)考試公告 489人

2016-10-26 14:38  |  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關于2016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

  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489名(含公安、森林公安),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中國三江人才網(wǎng)〔http://www.ybrc.gov.cn〕、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yb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基層和生產(chǎn)一線工作經(jīng)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jīng)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報考普通公務員職位的,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報考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在18-30周歲(1985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 在職的(含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5. 現(xiàn)役軍人;

  6. 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7. 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也不得報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職位:

  1.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全市共計劃錄用489名(含公安、森林公安),具體情況見《2016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

  報考職位要求加試苗語口語測試的,口語測試在報名前進行,報考此職位的考生必須先參加苗語口語測試并經(jīng)測試合格,方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報名。苗語口語測試報名、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其中,區(qū)縣及以下單位普通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區(qū)縣人社局具體負責,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苗語口語測試公告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本人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其中,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到一級學科及以上的,專業(yè)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名稱,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到二級學科的,專業(yè)條件以本次公招職位情況表中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準,請報考者務必審慎對照選擇)。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招考網(wǎng)上初審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但對資格條件明顯不符合者會進行溫馨提示)。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xiàn)場審查??忌鷳鶕?jù)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初審于11月2日18:00結束。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詢問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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