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阿壩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426人)(2)
3. 測試標準和要求:報考者必須能夠熟練運用藏語進行交流。要求發(fā)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
4. 口語測試須攜帶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張。
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 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 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特別是在報考限制專業(yè)條件的職位時,所學專業(yè)欄必須嚴格按畢業(yè)證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準確如實填寫),同時上傳本人近期(近6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下午18:00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內撥打“公告”中政策咨詢電話。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阿壩州人事考試機構(地址:馬爾康市馬爾康鎮(zhèn)南木達街3號阿底村加油站后)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 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征求考生意見后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州其它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1月 28日至12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 12月4日(星期天),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 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州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我州重災縣(市、區(qū))指:汶川縣、茂縣、理縣、小金縣、黑水縣、松潘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7個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抗震救災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地震” 和“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將準考證、身份證、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指定地點,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拐鹁葹募臃稚陥缶唧w時間和地點將于2016年11月中旬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另行公告,請申報抗震救災加分的人員密切關注。
(2)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阿壩州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少數(shù)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數(shù)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人員,此次不需持相關證件到現(xiàn)場登記加分,由系統(tǒng)按考生填報的民族自動甄別后進行加分。考生應認真、如實填寫民族,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錯填誤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特別提示:系統(tǒng)自動甄別進行加分只以考生填報的“民族”欄為準,請考生務必認真仔細填寫,錯填、誤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