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阿壩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426人)(3)
4. 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 2017年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1月下旬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加分分值
(二)資格復審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只采取網上公告方式(網站: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不采用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網絡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以及符合少數(shù)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記載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制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 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事業(yè)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報考有語言要求職位的考生,還需攜帶口語測試合格通知書原件。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2月24日至27日進行。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最低考試總成績劃定后,不再調整。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市(州)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經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在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中,因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