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4)
(二)體檢
體檢前,招錄機關將在指定網(wǎng)站(詳見附件中的招考職位表)上發(fā)布體檢公告,告知體檢有關事項。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報考指南》)。除特殊情況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資格復審,對考察對象的檔案按照我省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格審核、調查、處理??疾旖Y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jù)之一。
因涉嫌違法違紀等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將暫緩做出考察結論。自招錄機關決定暫緩做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將終止錄用程序。必要時,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0日。
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四)人員遞補
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錄用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招錄機關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同職位面試合格(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七、錄用審批
對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招錄機關會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對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對公示、錄用后無故放棄的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程序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八、招考職位
各招考職位的具體招錄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中的招考職位表。
九、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違者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fā)現(xiàn)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guī)行為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未盡事宜,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的公告信息將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www.sdhrss.gov.cn)“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中統(tǒng)一發(fā)布,其中,體檢公告等信息將在招錄機關指定的網(wǎng)站上發(fā)布。網(wǎng)上報名及筆試成績查詢指定網(wǎng)站為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rsks.sdhrss.gov.cn),請報考人員務必及時登陸準確的網(wǎng)站查詢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2.由于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涉及個人隱私,網(wǎng)上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將無法直接獲得報名人員聯(lián)系方式。關于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審查、體檢、考察、體測、公示等相關事宜,請報考人員務必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狀態(tài),主動咨詢各招錄機關,咨詢電話請在附件的招考職位表中查詢。
3.報考人員務必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xiàn)職位要求和報考條件,電子版照片須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齊全,影響網(wǎng)上報名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要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等報名資料(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
4.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531-12333(報名期間,進入語音提示后,按“*”號鍵;報名結束后,進入語音提示后,先撥“0”,再撥“#”號鍵)
報名技術支持和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531-88597886
招錄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31-86021185
附件1:2017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附件2:2017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招考職位表
附件3:2017年山東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考職位表
附件4:2017年山東省省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考職位表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17年3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sdhrss.gov.cn/pages/zxzx/zthd/kslygwyzt/tzgg/60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