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當前位置:華圖在線 > 招考資訊 >2017年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4)

2017年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4)

2017-03-22 16:24  |  陜西人事考試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第三部分 違紀違規(guī)處理

  38.《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guī)定?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39.違紀違規(guī)處理期限內的考生還可以報名嗎?

  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嚴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違紀違規(guī)被作禁考處理,仍在禁考期限內的不準許報名。

  40.對惡意注冊報考信息人員怎么處理?

  根據人社部2016年8月頒布《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第30號令)規(guī)定,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取得考試資格的,經查證后,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5年。

  41.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怎么處理?

  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經查證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資格審查部門提出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意見,并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查。凡有使用假證件等錯誤性質嚴重的考生,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42.對雷同試卷如何處理?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能否申請復核?

  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考試結束后,須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試卷甄別。對經專門機構檢測答題信息為雷同的報考人員,將作取消當科目考試成績、記入誠信庫、不予錄用等處理,并將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予以公告。

  第四部分 相關錄用規(guī)定

  4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被錄用為公務員后是否需要辦理報到證改派手續(xù)?

  根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印發(fā)的錄用文件,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fā)載有考生報名時上傳照片的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報到。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就業(yè)報到證只是考生來源的證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2016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無需辦理報到證改派手續(xù)。

  另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人員被錄用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直接辦理報到手續(xù)。

  1234  共4頁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