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警察學院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3)
(二)考察
四川警察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間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省公務員局核準,四川警察學院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總成績相同的,按前述規(guī)定確定名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四川警察學院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按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四川警察學院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四川警察學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新錄用公務員在四川警察學院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錄機關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川警察學院:咨詢電話:0830—3113430;監(jiān)督電話:0830—3110556
四川省公安廳監(jiān)督電話:028—12389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80101、86780202
八、本公告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公務員局
2017年8月15日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公務員局或四川警察學院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告。
2.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前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四川警察學院。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