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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0人公告

2017-12-18 14:21  |  未知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guī)定,深圳市公安局決定組織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0名。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8日16:00至12月22日17:00。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表。筆試時間:2018年1月13日上午(星期六)。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0人公告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yè)以上人員。2018年國內(nèi)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報名首日(即2017年12月18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

  (二)應聘年齡一般為20至35周歲(即1981年12月19日至1997年12月18日期間出生),其中部分職位有特殊要求的,應聘年齡放寬到45周歲(即1971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被追究過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法違紀等原因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辦法

  (一)查詢職位。本次共招聘1000名執(zhí)法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具體職位表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考方法及時間。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受理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可通過深圳市公安局網(wǎng)站(http://www.szga.gov.cn )或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s://ks.sz12333.gov.cn/ess/login/https://sz12333.gov.cn/ess/login )進行網(wǎng)上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4)。

  2.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8日16:00至12月22日17:00。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表。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2018年1月10日16:00至1月12日17:00期間,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考生服務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據(jù)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要求進行應聘。應聘人員條件與應聘職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本人自負。

  2.報名時,應聘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tǒng)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職位選報并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本人。

  5.違反考試紀律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工作的,5年內(nèi)不得應聘深圳市警務輔助人員。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時間及地點。

  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安素質測試》兩科,均為客觀題??荚嚧缶V詳見附件2。

  時間:2018年1月13日上午(星期六)。

  08:30-10: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45-12:15 《公安素質測試》

  地點:本次筆試在深圳市設置考場,考場實行隨機分配,筆試考場規(guī)則及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成績及合格線。

  1.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公安素質測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深圳市公安局統(tǒng)一公布。

  3.筆試成績將于2018年1月19日17:00后在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公布,參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查詢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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