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省天水市武山縣選調教師71名公告(2)
五、選調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1日至5日(雙休日正常上班),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地點在縣教體局人事股。
2.符合條件申請參加選調的教師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教師資格證、縣級及以上榮譽證書(附文件)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份,同時需提供選調介紹信、教學成績證明、學科任教證明(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和經學校(學區(qū))校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武山縣2018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
3.高中選調崗位僅限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學科。小學崗位只能在城關和洛門兩個區(qū)域選報,每人只報一個區(qū)域的一個學科。
(二)考試考核
1.高中選調崗位專業(yè)技能考核
小學選調崗位不再進行專業(yè)技能考核。高中選調崗位由各選調學校負責專業(yè)技能考核,按1:5上報擬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由縣局審核確定。
2.筆試。參與選調的人員均參與筆試考試。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guī)、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標準》、相關學科《課程標準》,卷面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定在8月8日,地點:見《準考證》(另行通知領取)。考試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三)人選確定
根據參加考試人員報考學科崗位數,先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然后按照被選調學校一個學科最多確定1名選調對象辦法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對擬選調人員在縣政府網、縣教體局信息公示欄上進行公示。
(四)辦理調動手續(xù)和聘任
對擬調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按崗位設置和職稱管理有關規(guī)定,凡調入城關、洛門學區(qū)的教師,一律實行高職低聘,執(zhí)行一年的試用期,重新確定工資待遇,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根據調入學校崗位情況與本校教師同等條件重新參與職務(崗位)聘任和晉升,若不服從統(tǒng)一調配的,仍回原學校工作。
六、紀律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教師選調工作,并成立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員由教育和人社部門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教體局主管人事的副局長擔任。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公開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嚴密進行。
(二)相關學校學區(qū)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意見規(guī)定,按程序做好選調工作,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穩(wěn)定。
(三)嚴格執(zhí)行“誰審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自覺接受各方面監(jiān)督。發(fā)現選調過程中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對涉及的選調教師,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對涉及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涉及的參與組織選調工作相關責任人員從嚴處理。
(四)選調教師一經選調,辦理有關調動手續(xù),并根據崗位設置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按新聘崗位等級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
七、本公告由武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武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武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山縣教育體育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