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羅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1名公告
導讀:2018年湖北省羅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1名公告已發(fā),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3日至9月 25 日,具體信息請見下文。
為深入實施“我選湖北·夢圓黃岡”計劃,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fā)〔2016〕23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及嚴明事業(yè)單位進人紀律的緊急通知》(黃人社發(fā)〔2015〕5號)等文件要求,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擬組織縣衛(wèi)計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19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瑘猿止_、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人崗相適的選人原則。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羅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條件表》)。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
5.現(xiàn)役軍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招聘部門在編在職職工;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羅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在羅田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luotian.gov.cn/)、羅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trs.luotian.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
(二)考生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9月13日至9月 25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主管局政工股。
報名費用:按照鄂價費規(guī)〔2011〕100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試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報名要求: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條件表》 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應聘資格。
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2張(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請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lián)系,若因電話變動無法取得聯(lián)系,責任由考生承擔。
4、根據國家和湖北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就業(yè)、深化人才引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對實習實訓大學生和“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簡稱“三項目人員”)進行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9月10日,已在黃岡轄區(qū)內實習實訓1個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實習實訓大學生、“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服務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專項招聘”的崗位招聘 。若“專項招聘”報名人數不足,可將其崗位招聘計劃調整到同類非“專項招聘”崗位。
請上述考生在報名時向招聘單位提供經各項目縣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2018年羅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三項目人員”情況審核表》(見附件3)、《實習實訓大學生考核鑒定表》等相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及復印件)。“三項目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政策優(yōu)惠,不能報名參加“專項招聘”的崗位招聘 。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要求。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并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工作人員在報名時應及時、細致對報名信息進行審核,避免延誤和疏忽,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員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補充。資格審查中要提高對考生報考資料信息的保密意識。
對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應一次性告知,審核過程中應堅持審核標準的一致性,把握好崗位專業(yè)要求與報考人員資格的關聯(lián)性。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