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一季度四川省樂山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134人)
導讀:2019第一季度四川省樂山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34人,報名時間: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報名地點:報考巡(特)警支隊的考生在巡(特)警支隊二樓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嘉定北路243號);筆試內容為公安基礎知識,筆試時間: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華圖在線整理其公告內容如下: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樂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樂山市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擬招聘輔警134名,其中勤務輔警121名,負責協(xié)助公安機關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它勤務活動;文職輔警13名,負責協(xié)助公安機關非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從事文書助理、檔案管理、窗口服務等工作(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四川省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年滿十八周歲以上,原則上不超過三十周歲(1988年12月28日-200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
3.勤務輔警須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文職輔警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高和視力原則上要求:男性輔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輔警身高不低于1.60米;勤務輔警裸眼視力不低于4.8,文職輔警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禁止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適應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優(yōu)先招聘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
1.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