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事業(yè)單位招聘34人公告
導讀:2019年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事業(yè)單位招聘34人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上午8點—12點,下午2:30—6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21日—1月25日(上午8點—12點,下午2:30—6點),華圖在線小編特別整理了公告相關信息,以下是公告詳情:
為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8〕55號)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為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順利有序進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全面考核、嚴格程序、確保質量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4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3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平遙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在校就讀且檔案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報考;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guī)定,拒服兵役者;
2、現(xiàn)在編在職人員未經(jīng)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同意不得報考;
3、近三年來因考試作弊而取消考試資格者;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以上現(xiàn)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本次報名截止日期為準。
(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說明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參加山西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特崗農(nóng)技人員,在職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職滿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到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晉辦發(fā)[2017]62號《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yōu)惠政策”。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