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內蒙古呼倫貝爾根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50人)
2020呼倫貝爾根河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呼倫貝爾市監(jiān)察委、呼倫貝爾市公安局《關于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qū)招聘留置看護專職警務輔助人員的通知》(呼公通[2020]7號),經(jīng)根河市人民政府同意,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職責
本次共計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名。
1、留置看護專職警務輔助人員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留置看護專職警務輔助人員是非列編人員,承擔看護、監(jiān)控等工作,統(tǒng)一納入呼倫貝爾市公安機關留置看護儲備人才庫,由根河市公安局招聘儲備,呼倫貝爾市公安局留置看護監(jiān)管中心統(tǒng)一調配使用。
2、公安局男性警務輔助人員30名。警務輔助人員是非列編人員,承擔輔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務、技術保障和協(xié)助民警巡邏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綜合維穩(wěn)等方面工作。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戶籍條件:具有根河市戶籍(2020年5月31日前落戶)或根河市生源。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反應機敏、五官端正;無殘疾、無斜視、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史和心臟疾病;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
4、年齡條件:(詳見附件《招聘職位表》)
5、學歷要求:(詳見附件《招聘職位表》)
6、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公務員(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者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人員;
3、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養(yǎng)或強制隔離戒毒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11日起在根河政務網(wǎng)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2020年6月15日至6月28日,應聘人員在根河市政務網(wǎng)下載《根河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插入電子版照片),在上述時間內填寫無誤后上傳至ghsgajfjzp@163.com郵箱。
2、資格復審及考務費用
應聘人員持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或學籍檔案)、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復審合格后,交納報名費20元。資格復審和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應聘人員沒有按照要求在指定報名期限內報名、交費、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體能測試、筆試兩個階段,考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進行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三項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屬于劇烈運動,因身體等原因無法堅持體能測試的,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以及處于妊娠期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確保自身安全。在體能測試中,應聘人員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試;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試發(fā)生意外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階段,體能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比例不低于2:1,體能合格人數(shù)不足時由領導小組確定消減招聘崗位數(shù)。體能測試合格進入筆試階段人員交納考務費50元。
2、筆試
(1)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提供漢文試卷,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的,體能測試中長跑成績優(yōu)先者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與招聘崗位1:1進入體檢和政審。
五、體檢與政審
(一)體檢應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政審工作在體檢合格完成后進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人員進行政審。
六、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在根河政務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7日。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3、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工資待遇與現(xiàn)在崗公安輔警人員執(zhí)行同一標準,并交納三險(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試用期滿合格的,合同生效;不合格的,予以辭退。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辭退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其他
(一)以上所有由考生交納的費用,2019年畢業(yè)生減半收取,2020年畢業(yè)生免交報考費用,享受低保城市家庭的報名者持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證明可免交報考費用。
(二)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考生報名表填寫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體能測試、遞補、重要事項通知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未能聯(lián)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根河政務網(wǎng)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wǎng)站查詢。
(四)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本簡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27722 5232011
根河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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