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招聘編外人員6名公告
2021年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招聘編外人員6名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截止時間至2021年1月20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6名,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面試、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方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24時止。報名日期以郵件發(fā)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與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個人履歷表等原件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275888828@qq.com(郵件主題請標明“公開招聘+姓名+應聘××崗位+手機號碼”)。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咨詢電話:0577-56955365。
(二)資格審查
1.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在報名結束后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2.報名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人員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17:30前進行改報,報名表發(fā)至275888828@qq.com,逾期視作放棄改報。
3.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1月25日至26日攜帶報考材料原件、復印件和2寸近期照片3張到甌海農商銀行總部大樓15樓1519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準考證。
4.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面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1.體檢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合同試用期3個月。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示結束30天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附件:
1、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doc
2、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doc
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