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襄陽市谷城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60名公告
導讀:2018年湖北省襄陽市谷城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60名公告已發(fā),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具體信息請見下文。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政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及計劃詳見《2018年谷城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yè)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含已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尚未取得證書的),暫未取得(高中學段除外)的,若被聘用應在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8、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現役軍人、未取得相應學歷畢業(yè)證的在校學生;
5、已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的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公辦教師;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方法、步驟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分值各100分,均按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招聘程序如下: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報名地點:谷城縣人事培訓考試中心(湖北省谷城縣城關鎮(zhèn)康樂路4號),聯系電話:0710-7249332。
4、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成績合格印證件)等必備證件。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5、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相片3張。
6、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2018年谷城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附件2),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報名資格。如發(fā)現填寫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招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8、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9、根據鄂價費[2007]18號文件規(guī)定,應聘人員需要繳納報名考試費,筆試每人每科50元,面試每人每次50元。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zhèn)低保人員,須持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持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到谷城縣人事培訓考試中心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xù)。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谷城縣人社局和谷城縣教育局按照招聘的條件對報考人員逐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fā)現與崗位所要求的報考條件不符的人員,隨即取消其招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