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旗輔警招聘公告(85人)
為維護東烏珠穆沁旗社會治安秩序、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內公發(fā)﹝2018﹞22號)、《錫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錫署辦發(fā)(2017)128號),經東烏旗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錫林郭勒盟公安局審查批復,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東烏珠穆沁旗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警務輔助崗位85個,其中:校園警務室警務輔助崗15個;交通秩序維護警務輔助崗位10個,其他為公安局各部門警種警務輔助崗位。校園警務室警務輔助崗以外的70個警務輔助崗位招聘女性10人,男女招聘崗位職數單獨計算,不得調劑混用。面試和筆試按警務輔助崗位大類一個類型組織命題和考試,不區(qū)分性別和具體崗位。具體警務輔助崗位由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調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備核準。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東烏旗戶籍(2021年6月30日前入戶),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截至報名開始日符合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以下(即截至報名開始日符合30周歲及以下),其中因上學將戶籍遷往外地,但父母戶籍為東烏旗戶籍,本人戶籍尚未遷回東烏旗的大中專畢業(yè)生按具有東烏旗戶籍對待。東烏旗戶籍退役士兵年齡放寬到32周歲(即截至報名開始日符合32周歲及以下)。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者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人員、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在東烏旗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限戶籍;
4.國民教育序列大學??萍耙陨蠈W歷,退役士兵學歷放寬至高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6.身體健康,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具備正常履行警務輔助工作的身體條件;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2.有吸毒違法經歷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家庭成員因危害國家安全或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被處以刑罰的;
10.面部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2.其它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東烏珠穆沁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平臺和平安東烏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告,招聘公告發(fā)布期限7天,公告時間: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30日,不包括節(jié)假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工作。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3日(受理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具體受理報名時間為報名期間當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東烏珠穆沁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2.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見附件1)(報名時現場簽名);
(2)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父母一方東烏旗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4)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近期白底免冠2寸照片4張;
(6)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
(7)“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在東烏旗服務證明文件及服務崗位部門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資格審核和政治審查。資格審核由東烏珠穆沁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審核應聘人員的提交的檔案材料是否齊全有效。政治審查由東烏珠穆沁旗公安局負責,審查范圍參照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審規(guī)定。政審不合格或政審存疑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人員不予安排筆試。通過審核審查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平安東烏微信公眾號和東烏旗門戶網站上公示(具體時間詳見平安東烏微信公眾號和東烏旗門戶網站公示公告,公告發(fā)布期限7天),并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資格審核和政治審查與受理報名同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