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延邊州安圖縣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30人)
根據(jù)《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和吉林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上級公安機關和縣政府批準,安圖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xiàn)就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30名,其中男性28名(勤務輔警)、女性2名(文職輔警),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安圖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崗位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分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
3、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5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0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
4、戶籍為2021年12月25日含12月25日前落籍人員;
5、具有符合輔警崗位要求和履行輔警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備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以及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其他要求,矯正視力4.8(含)以上;身體健康,無家族傳染性疾病、其他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無視覺、聽覺、味覺障礙;體貌端正,熟練使用普通話,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無文身刺青,無明顯疤痕;無口吃、重聽、色盲,無心理、精神、思維、肢體活動障礙;
8、組織紀律性強,聽從指揮,服從分配;
9、崗位資格其他條件詳見《2021年安圖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2、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
11、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忌璧卿洶矆D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antu.gov.cn/)自行下載并填寫《2021年安圖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持《報名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3)及相關材料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報名地點:安圖縣公安局五樓大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本人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6個月以內小2寸正面紅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
2、大專以上學歷的需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請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安圖縣公安局依據(jù)招聘崗位設置條件,在考生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并提交安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考生體檢前,由安圖縣人社局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四、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體能測評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體能測評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筆試前進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附件4),分為合格、不合格兩檔,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得參加筆試環(huán)節(jié)??忌枳孕刑顖蟆?021年安圖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成績表》(附件5,一式兩份,考生需自行填寫表中體能測評成績欄以上內容),持有效身份證、《報名表》及《體能測評成績表》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2022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體能測評地點:安圖縣體育館。
(二)筆試
考試科目為通用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設及格線。
筆試時間:2022年1月22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依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筆試成績相同,優(yōu)先錄取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如筆試成績相同且錄取條件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以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如有加試,加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準考證的發(fā)放時間及領取地點
發(fā)放時間:2022年1月20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領取地點:安圖縣公安局五樓大會議室。
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體能測評成績表》原件領取準考證;如需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考生身份證原件及《體能測評成績表》原件領取。
(五)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所需運動服、運動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備。
2、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須在測評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評而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3、在體能測評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評,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4、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期間,要保管好隨身物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帶領陪同人員進入測評場地。
六、體檢和政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一)體檢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二)由縣公安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參照人民警察政審標準,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銀行征信等情況。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總成績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如不服從組織分配者,不予錄用。
七、公示和聘用
(一)經(jīng)筆試、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確定擬聘用人選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但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同時解除勞動關系。
八、管理及待遇
(一)輔警日常管理由縣公安局負責。
(二)輔警工資待遇應發(fā)金額為2960元每月,繳納五險,政策有所調整的,按照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所需費用由縣財政負責保障。勞動關系解除的,工資待遇和五險也同時終止。
(三)輔警違反公安機關紀律要求的,參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或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體能測評、筆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對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四)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造成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公告由安圖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七)咨詢電話:0433-5815523、5896304。
附件1:2021年安圖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2021年安圖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附件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附件4: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doc
附件5:2021年安圖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成績表.xls
附件6:考生行程軌跡、體溫監(jiān)測記錄單.doc
安圖縣公安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