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蘇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69人)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9名(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簡稱“輔警”),特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3.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4.江都區(qū)戶籍,男性,且在江都區(qū)范圍內有固定住所,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13日期間出生);5.符合《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附件1)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6.符合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等行為被行政處罰的;(4)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6)截止本次報名結束之日,在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離職不滿3年的;(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有其他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紀錄的;(8)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9)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回避情形: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凡是上述人員參加招聘的,在個人成績上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一并提交加分證明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1.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的方式,應聘人員須認真遵照執(zhí)行防疫動態(tài)最新要求,攜帶報名材料,根據報考崗位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詳見《簡介表》),不得由他人代報名。報名期間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積極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及掃碼等相關工作,“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咳嗽、嘔吐等異常癥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詳見《簡介表》。
2.報名材料(1)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3)戶口簿原件(需提供戶主頁和應聘者個人頁)及復印件1份;(4)學歷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另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5)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彩照3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6)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類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應聘人員應仔細、認真閱讀公告,準確把握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誠信報名,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簽定《承諾書》,掃二維碼加入“江都公安7月份招錄群”,公安機關同步做好資格審查。后續(xù)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通知將及時在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頁(http://www.jiangdu.gov.cn/cnyzfront/newxxgk/jdfdgklist.jsp?zj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88014448033E)和“江都公安7月份招錄群”發(fā)布。
(二)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理論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應知應會法律知識等內容。采取統(tǒng)一命題、閉卷考試形式,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應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含同分并列者)。
(三)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對面試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體能測試對體檢合格的勤務輔警應聘人員組織體能測試。1.測試項目: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兩項。立定跳遠達到2.0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4(含)以內。2.相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應當自動放棄參加。
(六)考察體能測試結束后,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人員名單在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頁適時發(fā)布??疾旃ぷ饔蓳P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組織各派出所實施。
(七)公示對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員若與其他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存在其他人事勞動關系,由被聘用人到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如有隱瞞,后果自負。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應聘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學歷以實際取得的畢業(yè)證書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資格證書以已經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大專及以上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驗證,任何在讀學歷不得作為相應學歷證明。
(三)此次招聘由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統(tǒng)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由他人代報名、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過報名時間,造成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因不及時查看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頁、招錄微信群發(fā)布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fā)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應聘人員需如實履行健康申報、行程史填報等信息報告責任,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且能提供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咳嗽、嘔吐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招聘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要求,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聘后管理與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錄用,并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按規(guī)定執(zhí)行。正式錄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考試考核的綜合成績六個月內有效。對出現空缺的職位,可由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補錄。
五、紀律監(jiān)督
凡是發(fā)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核錄用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接受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紀檢監(jiān)察組和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4-86862374。
六、本公告由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14-8606005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2022年7月5日